第二百八十三章 香火袅袅-《剑来小说》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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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堂堂大隋,宝瓶洲北方文脉之正统,国力强盛,竟然未战而降,割地求和!

    一位文坛名士醉酒高歌,登山作赋,在坠崖自尽之前,留下最后一句遗言,“大隋自高氏开国以来,士人受辱至此,唯有一死,可证清白。”

    一位名动半洲的大隋棋坛国手,将最心爱的棋墩劈了当柴火烧掉。

    大隋京城庙堂的辞官之人,陆陆续续,从部堂高官到员外郎中,多达百余人。传言京城的六部衙门,瞬间空了一半。

    不管如何,大骊铁骑开始南下了。

    宝瓶洲乱象已起。

    凉亭那边时不时传来清脆的落子声响。

    阮秀来到崖畔一棵古松下,一路从地上捡起石子,然后往峭壁外轻轻抛下。

    云气如大江之水缓缓流过,天地茫茫。

    她突然丢了手中剩余石子。

    今天还得帮着爹打铁呢,完了完了,迟早这么久,今晚是肯定吃不着咸肉炖笋了。

    ————

    有一家三口,乘坐跨洲渡船,由南到北,总算到了北俱芦洲的目的地,一座名为狮子峰的仙家门派。

    队伍之中,多出一对年轻主仆,一位满身书卷气的贵公子,年少书童帮忙牵着一匹马,马背上挂了花翎王朝独有的官制金银闹装鞍,书童不太乐意,一路上都没个好脸色,可是自家公子非要给人带路,他不好说什么。

    那一家三口土里土气的,关键是半点眼力劲都没有,虽说那对粗鄙至极的汉子妇人,生了个不错的女儿,可是她生得再好看,哪里配得上自家公子?花翎王朝,是北俱芦洲屈指可数的大王朝,虽然皇帝姓韩,可谁不知道庙堂上带官帽子的,真要算起来,半数都跟自家公子一个姓氏?

    而且公子虽然不是家族独苗,可家族这一代就公子和他兄长二人,长兄为庶子,公子却是嫡子,所以公子便是娶了公主都委屈了,何必要跟一个睁眼瞎的山野女子纠缠不休?

    一户来自宝瓶洲那种小地方的人家,真当不起公子你这般殷勤啊。

    书童这一路气得几次掉下眼泪,可是公子至多便是安慰他几句,依旧跟着那三人一起赶往狮子峰。

    狮子峰的主人,虽然是挺有名气的仙家人,可又如何?

    见着了公子的爷爷,不一样要夹着尾巴做人?

    便是风里来云里去的那些个陆地剑仙,他不过是一个伴读书童,这些年沾公子的光,都见到了一手之数。

    只是这位眼界奇高的少年书童,见过数位货真价实的剑仙不假,可是那座狮子峰的山主,其实他还是小觑了,虽然只是十境的元婴地仙,可北俱芦洲的地仙,本就值钱,没点真本事,除非是做那逍遥世外的山野散仙,否则很难站稳脚跟。

    尤其是狮子峰这一位,是地道的外乡人,可在短短两百年间,几乎是仅凭一己之力,就打得花翎王朝一座宗字头仙家没脾气,足可证明此人的战力卓绝。再者俱芦洲盛产高手,怪人,不讲理的,以及三者兼具的。

    所以在俱芦洲坐镇山头,最容易飞来横祸。

    经常有大修士只是看你山门的不顺眼,就往山门一通乱锤,打不过就跑,打得过就要你拆掉匾额。

    这就是硬生生抢走皑皑洲那个“北”字的俱芦洲,民风彪悍,朝野皆崇武,修士善战且好战,有许多喜好独行游历的仙家豪阀子弟,下山之后故意假扮散修野修,为的就是能够痛快出手。

    这里,剑修如云。

    一些个享誉江湖的顶尖剑客,剑术通神,甚至能够与山上地仙较劲。

    所以俱芦洲的三座儒家书院,相较别洲,此地圣人历来是战力极高的读书人,至于学问高不高,可以先让一让,不然的话根本镇不住。

    鱼凫书院的这一代圣人,原本名声不显,在书院常年深居简出,在土生土长的俱芦洲修士和君主将相眼中,此人又喜欢掉书袋,故而不是特别讨喜,兔子被逼急了还会咬人,何况是一位从中土学宫临行前、会被恩师赠予“制怒”二字的圣人,结果某一次火大了,竟然有人公然叫嚣这位圣人传授的道德学问,狗屁不通,此人当时距离鱼凫书院,不过咫尺之遥,然后大摇大摆离去,俱芦洲仙家附和之人颇多。

    书院黯然了许久,终于有一天,圣人离开书院,一月之间,接连打得两位元婴一位玉璞境鼻青脸肿,听说每次到最后,这位儒家圣人都是一边往人家脑袋上敲板栗,一边大声质问“现在通了没有”,对方三人当然只好说通了,结果圣人次次回复“你通个屁!”

    传为笑谈。

    而狮子峰的山主,则是那位鱼凫书院圣人难得看顺眼的地仙之一。

    只不过这些顶层内幕,小小书童终究是接触不到的。

    到了狮子峰山脚的山门,书童想着既然到了这里,好歹去跟人家讨杯茶水喝,可公子又犯犟劲了,与那对夫妇和年轻女子说了一句送君千里终须一别,便带着他掉头走了,小书童委屈得又差点满脸泪水。

    在外边逛荡了小半年,打道回府是好事,可是走得一点都不豪气啊。

    登山之后,妇人与女儿窃窃私语,叨叨了好些,无非是觉得这位富家子弟蛮不错的,待人和气,模样也不俗,而且一看就是读书人,比起林守一董水井那半桶水,瞧着就要更有学问。可惜她那个女儿,既不点头也不摇头,气得妇人拿手指戳了一下女儿,笑骂了一句“不开窍的蠢丫头”,大概已经不能算是少女的她,柔柔而笑,从小到大,历来如此。

    从来不生气,没有大笑过,除了那个名叫李槐的弟弟,对谁都不上心。

    妇人就经常说她是软面团,谁都可以拿捏,以后嫁了人,是要吃大苦头的。

    当然,妇人最主要的意思,还是觉得女儿这么软绵绵的性子,以后嫁为人妇,肯定无法持家,镇不住夫家人,那还怎么补贴弟弟?

    妇人的偏心,从不掩饰。

    好在妇人的丈夫,名叫李二的粗朴汉子,倒是从来不会重男轻女,儿子女儿,都宠着。

    只可惜他在家里地位最低,说话最不管用。

    而李柳大概就是天生逆来顺受的性子,没觉得有什么不对。

    这次妇人听说这个什么狮子峰的当家人,跟自家男人那个窝囊师父有些关系,男人保证到了这边,一家三口肯定不愁吃喝。一路颠沛流离跨洲过海的妇人,这才少骂了杨老头几句,觉得李二给他当了那么多年徒弟,总算有丁点儿用处,不然她下次回乡见着了杨老不死,非要天天堵在药铺后院门口,骂得那个老东西每天不用洗脸。

    妇人走着走着,没来由想起了无人照顾、肯定是在受苦受累的宝贝儿子,便来了气,拧了一下身边女儿的胳膊,“那个姓氏古怪的公子哥,怎么就不好了,你就没有想过嫁了他,咱们就不用在这啥狮子峰看人脸色了,让那姓司徒的,先八抬大轿娶你进门,然后咱们就可以正大光明地搬进他们家,再赶紧把李槐带过来,一家四口,就算团圆了。”

    李柳笑了笑,眉眼弯弯,似乎在认错求饶,又像是在撒娇。

    妇人最受不得女儿这副模样,便消了气,又拧了一下李柳的胳膊,只是这次下手的力道便轻了,“你个没良心的,也不知道心疼自家弟弟,我算白养了你这么多年……”

    说到这里,善变的妇人又开心笑了,伸手轻轻捏了一下女儿的脸颊,“臭丫头的模样,是真随我,瞅瞅,这小脸蛋,多俊多俏,都能捏出水来了。”

    背着个大行囊的李二咧嘴笑着。

    可是妇人又有些哀愁,“好不容易熬到杏花巷那个老婆娘死了,泥瓶巷的狐媚子也搬家了,要是不用离开小镇,该有多好,已经没人吵架吵得过我了。”

    这一路北行,走得战战兢兢,妇人只觉得自己空有一身好武艺,而无半点施展之处,实在是可惜。

    李柳的娇俏模样,不一定随她娘亲。

    可是李槐的窝里横,肯定是随他娘亲。

    狮子峰山顶,山主陪着一位富家翁模样的老人,后者油光满面,如果不是出现在这里,不是有一位地仙修士恭敬作陪,多半会被误认为是山下市井的某个小店铺掌柜,或是那种鱼肉乡里的乡绅老爷。

    体态臃肿的老人手腕上系有一根碧绿绳子,啧啧道:“杨老先生真是心胸开阔啊,换成是我,这种碎嘴婆娘,早投胎个千八百回了。”

    这位富家翁旁边的老者,则仙风道骨,符合市井百姓心中的神仙形象,听闻这位客人的调侃,并未搭话,只是礼节性微笑。

    胖老人笑眯眯问道:“不说那废物金丹,只说像你这样的地仙,骊珠洞天最近千年,大概走出来多少个?如今你我是盟友,这点小事,不至于藏藏掖掖吧?”

    老仙师微微躬身,歉意道:“曹大剑仙,恕晚辈不能多言。”

    原来这位富家翁,正是按照契约,前来担任李柳护道人的婆娑洲剑仙曹曦。

    曹曦又问道:“那李柳,为何迟迟不愿修行?这又是何故?”

    身为狮子峰山主的老仙师无奈道:“剑仙可以自己问我家祖师。”

    曹曦愣了一下,“她竟然是你这一脉的祖师转世?狮子峰传承才几年,你们如何能够寻见?”

    老仙师犹豫了一下,似乎得到过授意,稍作权衡,小心翼翼道:“自有秘法,而且不仅仅是我家祖师而已。”

    曹曦问了一个最关键的问题,“李柳是否自知?”

    老仙师笑而不言。

    已是答案。

    曹曦啧啧道:“捡到宝了。”

    之后李二一家三人便在狮子峰住下,是狮子峰一位老管事接待,名义上是药铺杨老头的远亲,在狮子峰管着一些杂务,他给了三人一处寻常住处,暂时没有给妇人什么活计,只说需要等待几天才有结果,狮子峰规矩森严,不可打搅仙师修道,切莫随意走动,若是惹出祸事,他也无法担待。

    妇人总觉得这些话都是对她说的,所以很是忐忑。

    她当然不知道,那位狮子峰掌法长老,在离开屋舍后,赶紧抹了一把冷汗,山主给了他这桩苦差事,实在毛骨悚然。老人甚至不敢多看那位名叫李柳的女子一眼。

    过了没几天,妇人便待不住了,说想要在狮子峰旁边的小镇找点事情做,李二便找人借了钱,打算去开一家铺子,之后某位狮子峰高人,“凑巧”发现李柳有修道的资质,李柳便独自留在山上修行。

    妇人是个见识短浅的,总觉得李柳嫁给有钱人才算福气,其实不太高兴,万一真当了修道的仙师,几年几十年见不着的,还怎么给李槐好处?

    可最后妇人还是跟着李二去了小镇,租了屋子,四处逛荡,寻找合适的铺子,算是扎根下来。

    李柳当时在山脚将爹娘送别,等到两人身影消逝在道路上,女子身后出现了狮子峰山主在内的所有元婴和金丹,一个个毕恭毕敬,大气也不敢喘。

    在山主的带领下,众人齐声道:“恭迎祖师回山。”

    李柳根本不予理会,不许众人跟随,独自上山,到了狮子峰一处封禁已久的山洞前,大步走入其中。

    地仙也难破开的重重禁制,李柳完全不放在眼中,或者说对她没有半点阻碍。

    等她走出山洞的时候,腰间挂着一枚金黄色的狮子印章。

    曹曦站在门口等候已久,手中持有一把大小如匕首的短剑,抬起那条系有碧绿小绳的手臂,笑道:“在炼化一条江水作为本命飞剑之前,这把短剑随我征战三百年,之后剑气不断温养积累,等你跻身中五境,就能够随意使用,可出十剑,威力足以媲美玉璞境剑仙的全力一击。若是等你到了金丹或是元婴,将所有剑气一次性使出,那可就是仙人境剑修的一剑了。”

    李柳柔柔而笑,一抬手,短剑便驭入她手,随意抽剑出鞘,向山外轻轻劈下。

    一道剑气长虹轰隆隆劈去,大有开天辟地之威势,惊吓得整座狮子峰修士都陷入沉默。

    莫名其妙就一步登天跻身中五境的李柳,点点头,“果然如此。”

    曹曦感慨道:“见了鬼了。”

    曹曦难得想起那个不肖子孙,曹峻,如今混迹在大骊行伍之中。

    唉,看看别人家的孩子,再瞧瞧自家的,气人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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